5月31日,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次会议闭幕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、马伟、尼玛卓玛、鸟成云、吴海昆、刘同德,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3人出席闭幕会议,符合法定人数。尼玛卓玛主持。
会议表决通过了《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〉的决定》;《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〉的决定》;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》的决议;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〈玉树藏族自治州农牧民负担管理条例〉〈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条例〉〈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〉的决定》的决议;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》的决议;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》的决议;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》的决议;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《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》的决定。
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。
会议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。
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。
副省长田锦尘,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,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,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訚柏等列席会议。
会后,就地举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二讲——《乡村振兴战略》。
责任编辑:韩福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