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国务院“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环境保护,健全社会监督机制”等精神,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〔2006〕28号)的相关规定,现对“200MW N型电池及组件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向公众告知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简介
项目名称:200MW N型电池及组件项目
建设单位: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,项目用地为原凯普松电子科技(青海)有限公司厂址。
项目概况:拟建项目为200MW N型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项目,厂区总占地面积69369.22m2,总建筑面积约36600m2。建设内容包括N型太阳能电池、组件厂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。项目总投资56612万元。
二、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
联 系 人:辛静
联系电话:15202503565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: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(国环评证甲字第3901号)
单位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共和路56号
联 系 人:陆地
联系电话:15500556889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
(一)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
1、在初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,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素,筛选评价园子,确定评价重点。
2、确定各单顶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、评价范围。
3、在详细的环境现状调查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,进行环境影响预测。
4、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、标准,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。
5、提出环境保护措施,给出评价结论,编制环境影响报告
(二)环境影响评价的王要内容
1、建设项目概况。
2、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。
3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、预测和评估。
4、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、经济论证。
5、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。
6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。
五、征求意见的王要事项
(1)您是否知道该项目的建设情况;
(2)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;
(3)您对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意,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些;
(4)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;
(5)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、大气环境、声环境等产生的影响您认为可否接受;
(6)您对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或建议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
1、公示时间
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起,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。
2、公众可以电话、传真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来电、来函或提交书面意见。
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
2018年4月25日